为有力有效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抓党建责任体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制定党支部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
2.宣传并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本部门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部门所担负的本职工作任务。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成果,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4.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要求规范组织设施,落实党支部工作职责,保证党员大会的职权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员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作用。
5.精心组织实施分类晋级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对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和《分类晋级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党支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员队伍建设、基础保障、考核评价标准化。
6.对党员直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建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7.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利用“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10日前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组织1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讲1次有教育意义的党课。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各种专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活动。
8.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侧重解疑答惑、抚慰情绪、解决困难等工作,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党员家访活动。
9.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加强政治敏锐性,敢于发声亮剑,引导党员明辨是非、澄清模糊认知,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立场坚定,对党员干部不当言行要及时提醒、批评教育。
10.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建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11.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的优秀人才;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建议。
12.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13.实事求是对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14.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党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党员会议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按期进行换届。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党支部书记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15.完成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