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小结
自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我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纪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认真完成领导交付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近两年来的工作、自身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如下:
一、坚定政治方向,提升政治业务素质
始终坚持注重通过网络、报刊、文件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大政方针和中央纪委全会会议精神,认真研读、抄写宪法修正案、十九届中央纪委全会公报、省纪委全会公报,及时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做到思想和言行上自觉与上级保持一致,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学习理论。结合单位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了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增强了政治定力。二是学政策。关注当前的热点,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单靠哪一个治理国家都不行。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在中国大地上探寻适合自己的道路和办法。三是学习法律法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国家监察法,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针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行专题研究,彰显出强烈的使命担当和自我革命的勇气。通过学习,是我认识到要把向核心看齐贯穿到监察体制改革全过程,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我们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时,作为纪检人必须不断丰富自己的党纪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己法学专业理论素质,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了解最新司法动向,不断提高自己综合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水平。
二、坚持依规依法履职,维护党纪国法尊严
2018年5月以来,我被安排到案件审理工作岗位,在工作中坚持在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大局中谋划审理工作。同时还积极建议全员抄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条规,提高纪检人业务素质。在贯彻执行省纪委关于乡案县审工作中,对案件存在的问题从规范取证、取证方向及条规适用等方面,向乡镇纪委的同志认真讲解,从而提高了乡镇纪检机关案件质量。
积极开展案件审理本职工作,2018年5月以来,作为主审人办理了各类违纪案件90余件,提出补充证据建议、审查取证方向等一百余件次,为精准定性量纪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得到审查人员的认可和支持。通过案件审理中,贯彻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理念,使执纪审查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维护了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了党的纪律,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了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
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认真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2018年5月以来,作为主审人或参与同时针对证人、被审查调查人言词证据取证时应注意点予以说明,正是由于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通过认真审核证据,使所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认定的犯罪事实均得到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认可。
三、坚持廉洁从业,公正执纪执法
按照廉洁从政的工作要求,做到慎权、慎欲、慎微。廉生威,勤生绩。增强正人先正己、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把强化对自身监督放在与监督执纪执法同等重要的位置,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己任,时刻不忘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予的,运用手中的权力就要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四、不足与今后工作方向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新形势新任务对反腐工作提出了更多更新的要求,机遇和困难同在,光荣与艰巨共存。自己在党的政策路线方针知识储备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大局观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持基本原则不动摇,紧紧围绕当前工作大局,以执纪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提升各项工作能力。
1、按照一名合格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思想认识水平,自觉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一致。关注政策动向,强化政策学习,钻研党纪法规,丰富党的政策路线方针知识储备,自觉学习法学理论知识,提高法学理论素养,提高自己运用法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关注社会经济发展动向,认真学习新颁布的党纪法规、有关的司法解释,加强研究,用新知识来解决新问题,努力适应社会发展。同时,踏实工作,自觉履行职责,在部门首长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