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汇总八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工承揽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加工承揽合同 篇1甲方: (委托方)
乙方: (承揽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 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名称:不锈钢水泥焊接轨道板。 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 相关事宜:
1、 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 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2、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 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 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车辆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
3、 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4、 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 时间要求:
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30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四、 加工费用:
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20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
五、 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 ,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
六、 其他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签约人: 职务: 电话号码:
已方: 盖章:
签约人: 职务: 电话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
加工承揽合同 篇2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定作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二、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元/m2 备注
1 钢质防火门 甲级
2 乙级
3 丙级
合计:(樘)㎡×元/㎡=元。
114樘/363.06㎡
金额(大写): (不含税)
注:防火门:框板1.2mm、扇板0.8mm,内填充珍珠岩模压板;表面处理为静电喷涂;颜色 ;门板为平板;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三、交货日期:根据现场进度交货。
四、交货地点:工地现场。
五、技术质量要求:
1、产品执行防火门国家标准GB12955-20xx。
2、产品保证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六、承包方式:
含运输及安装。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总货款的%,货物全部进场,再付总货款的%,安装完毕再付总价的%,剩余%为质保,质保期结束结清。
八、售后服务承诺
1、该产品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质保十二个月。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过后,所有产品实行终身售后服务,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九、违约责任
1、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承揽合同 篇3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__________货号:__________面料: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尺码:__________
第二条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日期: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总金额:__________
第四条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_________天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_________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六条报酬
1、加工单价:__________
2、总金额(元):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方式
内用_,外用_包装,包装费由__________方承担。
第八条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产品的交 ……此处隐藏7739个字……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