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加强我矿私家车出入矿、停放管理,在原有私家车管理规定基础上增加如下补充规定:
1、私家车入矿后按照定置要求停放,工作时间内严禁车辆行走。
2、私家车员工下班出矿,驻矿保卫科将不再进行检查。
3、由安检大队牵头,运转队和后勤科配合,将各停车场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设立停车场指示牌,并标有“视频监控区”标识。
4、南、北办公楼楼下停车位严禁本矿私家车停放,驻矿保卫科负责将外来人员车辆引导至南、北办公楼停车位停放,集中看管。
5、驻矿保卫科继续实行对外来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对本矿私家车实行不定期抽查。
6、本规定从2020年8月1日起生效。